法律咨询

老人一直与小女儿居住在一起,因为工伤小女儿在2004年去世,公司赔偿了十多万的损失费,之后老人将他唯一的一所房产赠与给他的大儿子,当时进行公证并且过了户没有其他附属合同,是无偿赠与!小女儿去世后,老人带着所有赔偿款去了大女儿家,期间也去大儿子家居住过几天,后来又回大女儿家居住,就在2010年老人有病住院之后,大女儿鼓动老人去大儿子家,老人要求要去大儿子家,由于是冬天,还有大儿媳有病缠身,说等开春在去接老人,之后产生了矛盾,老人想要回2004年赠与给大儿子的房子,请问律师,老人能否要回去其房产!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7 09:56: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