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哈尔滨的一个普通居民,今年三十二岁,08年我老公因脑出血去世了,现在我和婆婆公公还有女儿在一起生活。他家是独生子,也因为我和他家人的关系处得也好,公婆对我和亲生女一样。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公公的,一套是婆婆的,我们原先住的是他们的房子。现在我老公去世了,我没有权利享受这个房子的产权,这我知道。但是老公的姑姑们总参和我家的事,听说,就是将来房子即使给孩子留下了,监护人不让我当,我想知道,这合法吗?我现在这种情况不能和公公婆婆说这事,因为他们就够难受的了。我能当这个孩子的监护人吗?因为我知道他们想背着我当孩子的监护人。这在法律上行得通吗?我也没想争什么,因为那是我女儿的,别人有想法是不可以的。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