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患有精神分裂症很多年,在我结婚的时候他们家人没有告诉我实情,现在有了俩女儿,但是我们过的日子并不幸福,他不出去工作,也没有能力养家。这样的生活对谁都是伤害,我想离婚,俩女儿的扶养权归我,同时要求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子归我,因为我是他们从外地骗来的,我在这里举目无亲,如果不给我房子我和孩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有,他父母有较高的收入来源,还有一套网点出租的。我可以要求他们在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前掏扶养费吗?如果不同意,我可以起诉他们监护人隐瞒病情骗婚而索赔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