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老公今年9月8号登记结婚,还没有正式办理结婚仪式,由于琐事分歧吵架,他动手打了我,后经双方家长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最终结果他家提出离婚。我们俩没有房子也没有孩子,而且他是二婚,他婚前独立经营一家个体婚庆公司,我有稳定工作。我想咨询律师:他提出感情不和离婚,给我带来的精神损害在经济上应当如何给我补偿以及我们的财产怎样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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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婚姻关系始于2008年9月8日,如婚前没有办理财产公证,建议你在离婚时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因为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精神损害的证据很难收集,以此为由主张补偿难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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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感情不和离婚,你可以拒绝;婚后共同财产可以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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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精神损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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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精神损害只有你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时才发生赔偿,比如他对你实施了家庭暴力而受伤!财产分割只分割你们婚后共同财产!婚前的是他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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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要求对方赔偿或者补偿,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需要律师代理,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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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只有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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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主张不同意离婚,直到你自己希望离婚的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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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婚要慎重的 你这种情况是很不幸的 没有财产可以分的 也没有赔偿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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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当然存在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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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