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个人借款要我作担保人,碍于面子,我为他做了一次担保人,后来这位朋友又要向个人借款,又要我做担保人,我问他上次的还了没有,他说已经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我先后为他作了八次担保,共计十八万元。事实是前几次的借款他一次也没有还,现在放款人向我要钱,请问我应该承担担保人的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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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担保人不承担责任,连带担保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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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作为担保人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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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期限的,都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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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诉讼期限的,你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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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