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一下,请帮助我提供帮助,谢谢。
我在盘龙区这边租了一个店铺,但由于当时太冲动,也没有相关经验,就从一个人那里转让了这个店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是延续前一家的协议,只是在合同中增加了一条:一年内不允许转租或转让。同时与转让人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当时很匆匆,没有要求看房东的产权证明及身份证明等,可是后来,才发现这个房产不属于这个房东的,而是另外的人,而真正的房东我见都没见过,并且合同中写的地址与房产证上不符,而且在与假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是签的他本人的名字,而是签他妈的,他只是签了一个代理人,所以现在想起来这份合同有很多问题,也不知道这属不属于有效合同,所以心里一直没底,很害怕,投入了这么多钱,担心哪天真正的房东会来收房,到时就没办法了,于是就想到转让出去,可合同中规定一年内不能转让,而如果要坚持一年,我的本全亏进去了,于是找到假房东,要求他允许转让,可他不答应,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能不能告假房东和那个转让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呀,我应该怎么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请回复,心里很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