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本人于三年前在交纳了十万元保证金后通过拍卖行拍下房产一处(未付款),拍卖当日下午开始,该房产原主人的多位债权人(也参与了竞拍)就跑到我的店面,搔扰我,驱赶顾客,使我不能正常营业,多次报警,收效不大。
鉴于这种情况,本人向法院提出局面申请,判定这次拍卖无效,我表示,房子我不要了,也不敢要,法院不同意,说有事可以找公安,并催促我付房款并办法相当手续。本人拒绝,这个事一拖就是三年多,期间法院又举办过两次拍卖,并通知我说:如果有人拍价高于我的拍价,那保证金可退,若低,还要我补交差价。由于房产有纠纷无人报名竞拍而流拍。
本月底,法院又将举行拍卖,请问律师:
1、我要如果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
2、如果这次真的拍卖成功,且价格低于我的拍价,按法律我是否真的补差价?
3、若本次拍卖继续流产,我要如何面对才正确?
4、现在法院还说,就算别人以高于原成效价买走,也要没收我的十万元保证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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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骚扰你的问题确实应该通过报警解决,你应该及时交付房款,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合法权益。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的说法正确。3、导致流拍的,买受人应当参照《拍卖法》的规定和拍卖规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上述损失超出保证金数额的,非但可以没收,还可以对买受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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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过户过户转卖出去啊,拍卖还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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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参见竞拍是的合同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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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