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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9年我搬到父亲的三室一厅和他一起居住,当时正房改须交购房款2万多元,我父亲说;你来住也应该承担一半房款。所以,我和父亲共同出资买下此房,购房发票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同时写了协议有我出资50%购房款的字样。当时我父亲、我姐姐和弟弟都在协议上签了名字,人手一份;保存至今。我父亲现在突发奇想要在死后将此房捐出去,我想知道,按照协议约定(1)我对此房现在是否还拥有50%的房屋款(该房现在已价值近50万)或50%的产权?(2)我母亲还健在也应该有一份吧。(3)我父亲有权利自己做出处分决定吗?

其它综合
2011-03-12 16: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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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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