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我的丈夫和婆婆对我不好,我刚生一个男孩,6个月,我的丈夫对我蛮不讲理。只听他妈的话,从不听我的劝说解释,还经常拿恶语刺激我。婆婆因为我的一点小事当面不指责我,背地里和他儿子我的丈夫告状,我丈夫就回来找我的岔。他不当面和我谈,却背地里找我碴,让我的日子不好过。我们本无感情基础,现已感情破裂。我想离婚。请问,孩子归我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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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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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6个月大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但因你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考虑对子女健康成长的利害关系,法院会判决归男方的。当然双方亦可据实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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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