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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正常行驶,自行车从路边窜向路中央。当时路边有一个卖烧烤的铁棚,摊位前还有很多围观的人在买烧烤。自行车从人群边上窜出,自行车前轮与摩托车轻微相碰。摩托车没有摔倒,还是正常行驶。驶过约7.5米后摩托车停下一看,自行车倒地。下车询问,自行车主坐在地上称脚疼得厉害,不同意私了,要求先上医院检查再说。随后报警,120送伤者去医院,检查结果是一脚的脚环软组织受伤,没有错位,有轻微骨折。现已住院7天,伤者家人说要住院20天左右,每天用药要300多。第一天去医院交1000,第二天就说钱用完了,第二天去医院再交500,每三天又说钱用完了。试想是不是像这种情况,去医院上多少钱,医院就用多少钱啊?现在交警催我去交钱,交警说了不管是摩托撞自行车,还是自行车撞摩托车,责任都是摩托车负,所有医药费摩托车都要先付。我对这样的规定有点不理解?现在对此事非常发愁。第一摩托车没有逃,第二摩托车愿意承担一定责任。但不能让摩托车交多少钱,你就用多少钱吧?第三,一般的没有错位的骨折倒底要住院多长时间?现已用2000多,且本人近期手头上确实很紧,无法再交钱了。请哪位好心的律师能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11-03-12 23:03: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