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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我骑电动车与同方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女子发生刮碰(对方的前轮碰到我的车后面),对方倒在地上,我忙扶起对方,看见路旁有一门诊就扶对方去处理一下。对方打了一个电话后不久来了五六个城管(满嘴酒气)见面就将我打伤。事后这些人自己开车把他们的人送往医院并留下人与我一同赶往医院。我电话联系上妻子并说明情况妻子报了警后赶往医院。在医院派出所干警作了笔录后离去。对方家属强迫我妻子交了800多元后住院治疗并声称没有10万8万不行你就等着卖房卖地吧。事后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无法查清事故原因。现对方已提起诉讼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3-11 22:0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