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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10年11月中旬与我本人谈了一份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期是从本月至次年1月三个月作为合并考核并统一进行核算提成,还通过邮件发了绩效考核表,由于我个人觉得指标过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异议,公司还进行了一些解说,结果到2月份经营指标出来后,我超额完成指标并能够拿取几万元的提成,公司觉得提成过高,就说我当时没有同意该考核方案,所以不予发放,请问遇到此问题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胜率有多大,由于公司的此不道德的做法,我一怒之下已经提出离职,多谢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其它综合
2011-03-11 2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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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