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4月3日在上班途中出车祸,被认定工伤,请问公司该怎样支付工资,公司讲在工伤期间不支付福利,请问这种讲对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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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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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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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支付工资 !如果不给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拿出适合你个人都方案!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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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