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夫妻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后为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共同购买住房一套,交完首付后,以男方的名字从银行贷款后分期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两人共同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现已还款7-8个月。现在男方(一出走,不知去向)欠债并将购房同交与债权人抵押(女方不知情),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费不能得到,银行分期无法偿还和债权人要将房屋转让抵债,请问女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怎么办?请帮帮这位无助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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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你才能够贷出款来。若不按时还款银行会起诉你,甚至可以拍卖房屋实现抵押权。男方以购房合同抵押给债权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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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同交与债权人抵押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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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只有找人买房提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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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抵押权人有权诉讼实现债权。但房屋增值部分归抵押人,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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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从银行贷款,可能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抵押生效的条件是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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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