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员工,因个人原因材料不全,无法缴纳社保,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让其本人写份声明,内容是:是个人原因无法缴纳社保,责任自负,发生的一切后果都有公司无关,这份声明能使公司免责吗?并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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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一种证明。应当在声明中说明:具备缴纳条件后书面通知单位然后由单位为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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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只能免除公司在无法交纳保险期间是无责任的,但具备缴纳条件后,单位应为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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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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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讲,你们之间签订的这个协议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属无效条款。但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而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用人单位这边是有必要和劳动者签订这个免责声明的,即使以后劳动者去社保投诉,用人单位也可以以这份免责声明作为抗辩理由的,这样可以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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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