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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做镀膜工程师10年了,现在总部因为兼并了其他公司,想把我们部门转移到外地的新公司去。然后公司就让我转到其他生产部门去(非镀膜行业),工资不变。我不同意,我的合同上写明部门是镀膜的高级工程师。现在因为在转移设备和技术的过程中,我还在继续履行我原来的合同。公司说等转移完后,因为是我如果自己不同意公司的安排要走,没有补偿金。
合同法说是协商不一致,就要求仲裁,请问我要求补偿金是否合理,补偿金的金额如何计算?

其它综合
2011-03-11 09: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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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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