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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987年省劳动厅通过县劳动局,招的一批农民合同制工人,召回去下发到中化二建,又于2004年解雇我们,关于养老保险,单位让我们回县城找地方挂养老保险,我们没有关系也没有认识的单位,无法往家迁养老保险,过后单位让我们签养老保险合同书,然后把我们个人账户上的钱领出来给我们发下了,1995年全省土地承包责任制50年不变,那时我们在单位上班就不知道农村的情况,单位解雇我们后又反聘我们回去干了两三年后由于工资与以往上班不同,养活不了家,我们又回家自己找活干,现在年龄已大,找活也不好找,种地没有土地,因此想了很久我们也很苦恼担心今后的养老问题,我们是否还可以补交我们的养老保险?(招我们时我们刚18,19左右,现在都40多岁了,我们一共有20)

其它综合
2011-03-10 11:0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