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7月份离职,在离职前签订了一个100万项目,分三期,为期2年,提成1万,我在项目的第一期结束时辞职。公司部门负责人承诺说必须等项目结束时才能给提成,于是我办了项目的交接手续,项目的相关资料转给接手人,2010年,项目结束,项目款公司也已经收到,现在公司原来的部门负责人离职,老板说他不清楚,并答复说我离职了,提成就和我没关系了,我不能接受。请问我怎么能要回应该属于我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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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合同书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可以申请仲裁 ,但时间已经1年了 你看劳动局受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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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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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的书面约定,可向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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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有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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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但时效可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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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有合同或者其他证据证明的话,是可以要的。单位拒不给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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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