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前两次的回答,我妈四级工伤,去武汉“蔡甸区”劳动局询问了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一次性清算赔偿问题)有关劳动仲裁的事。
得到的回答的却是:按规定赔偿到退休年龄(8年),问他们如果18岁工伤是不是也要赔到退休年龄(32年)。他们无语了。说是要我们去省市劳动局询问相关规定下载资料给他们,才知道怎么算。
我在深圳一听就火了,这是什么垃圾公务员,连这个事情都不知道怎么算,他还能在劳动局上班。还要我们去找相关规定,那要他坐在那里领纳税人的钱?
不知贵网站是否能提供一些参考资料,比如武汉的一些个案或有跟四级工伤有关的相关规定。
再次感谢你们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