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88年在某单位参加工作.2007年重组成现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10年合同到期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次月停交社会保险和停发工资要求我办理终止手续.开具终止证明.按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到法定退休有16年公司怎样赔偿才合法.请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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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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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你提到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要看你公司重组时的情况,重组的性质,以及当时重组对你们这些员工工作年限的约定,是否连续计算等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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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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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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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重组、主体变更等情形。在网络上无法判断。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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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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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