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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一建筑工地门窗安装过程中,有一个工人在工作中不幸掉下造成死亡,我与门窗厂没有合同,和门窗厂老板只有口头约定,包工安装门窗,我是领工的,在对死亡工人的赔偿中我与门窗厂老板责任权益怎么划分

债权债务
2011-03-09 17:1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和门窗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想具体了解可面谈。
  • 你好,你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可要对方承担部分责任
  • 窗厂与你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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