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之前那家公司,老板给我签啦个协议,第一:三年内不准从事餐饮及相关的任何行业,第二:不准用现在公司的员工包括已经离开公司的员工.我要问这个给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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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如果给予你补偿就合法,如果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你可以不遵守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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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给你经济补偿 你签订的协议有效 如果没有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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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跟据我们国家劳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相关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是以单位在竟业限制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为生效条件。
在单位按约定期限支付了您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这个协议在两年内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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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