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份被厦门xxx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派往遵义汇川区《乌江水电工程2标段》管理11、12、13号施工电梯。12月11日下午15点左右我接到开机员工电话:13号楼电梯在7楼出现故障无法下降。我和一个修理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疏散所有人员后开始按常规进行检修。经过检查后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于是我拨通了厂方技术工的电话,技工说要我们拆除防坠器,当我们拆到第三颗螺丝时,电梯急速下坠,我们两个随着电梯一坠到底,人事不知,被安全员送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厂方一直用逃避的方式躲着我们,电话也不接,我们的一切费用都是建筑公司帮我们在出。我想问一下,我们出院后将如何去找厂方和索取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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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构成工伤,电梯公司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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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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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