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有一个两岁男孩。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我要怎么样才可以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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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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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证明对方存在对孩子成长不利的环境的证据。否则如果双方条件差不多,则败诉的机率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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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全部资料,咨询律师,全面详细陈述案件事实。
2. 律师评估谈判或诉讼的可行性后,会给您建议。
杨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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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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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