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于2009.12.30日入职香港**集团,办理入职手续的是广州市**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问题:
2009年12月23日,面试时公司的负责人曾生说:社保金会在每年年底,在公司赢利的基础下,拿一部分钱作为社保金发放;
2010年3月,公司的负责人曾生问我:社保是公司帮你买还是年底一次性将社保金发还给你?我说:年底一次性发放吧,然后我又问曾生:社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他说,从你入职那天,包括试用期三个月。
2010年11月30日,本人正式离职,问曾生的社保金如何发还?他说:一,公司一开始没有签订买社何协议,二,公司不赢利,没有社保金。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还可以向公司拿回社保金吗?如果可以,我是向香港**集团还是广州**有限公司要回社保金呢?应该通过哪些途径实现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