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昌车辆厂1989年出的工伤,丧失部分劳动力。在厂里安技处备了案的,有老底子。现在厂里合并了,成立了长江集团公司。每月只给我300元息工工资。什么补助都没有。我要求去上班,单位说没有合适的岗位,要等工伤的文件下来才安排岗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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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你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你老工伤的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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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你好: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你可以通过你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你老工伤的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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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你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你老工伤的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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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