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但是09年10月份公司又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保险,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一份合同。也没有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而且合同上面规定的年限只有1年,直到现在2011年3月份了,也没给我们购买养到保险,合同早就到期了,我现在准备辞职,请问一下我在09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否可以让公司赔偿我这3年以来的保险和加班工资,我应该找怎样的证据来证明。
谢谢各位给小弟出下注意
互联网纠纷
2011-03-07 13: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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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主张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等。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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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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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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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主张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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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向社保部门投诉。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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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