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一个月前通过认识人找了个可以装修的人,签订了合同。他说他装修了我们家附近的房子,等过一天带我们去看,但是我们找他让他带我们去看,他就说那家人没在就家看不了等等一直没有带我们去看。后来他跟我们说他第一此承包装修,从其他工人那里知道其实他什么都不会,只会打墙。他从一开始就不按照合同进行,私自改动要装修的内容及材料。并且合同上规定,我们也谈好的部分已各种理由推脱不能做。后来他跟我们说我们家是他第一个承包的装修工程,他因为没有按照合同上装修,并且也不符合装修验收标准,我们拒绝给他尾款,他便说“如果不给我尾款,我找人搞烂你家!”请问他是否构成了:欺诈罪?威胁恐吓罪?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进入我家搞烂的话是否构成了私闯民宅罪,跟故意毁坏财物罪?我们要向哪里报案来取得我们权利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