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自2006年进入该公司直到2010年4月都未与该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任何待遇及福利,也没有给我们交任何的社保,我4月份以没有福利待遇,社保克扣工人工资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要我一个星期之后离职,我我一星期之后离职的,我在公司的平均工资在3000元左右,请问像我这样能获得补偿吗?能补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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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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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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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公司工作了4年零4个月,那么你可以向公司请求相当于四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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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等,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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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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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等,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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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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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