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丈夫向某人在10年前期间借贷,但是我丈夫不在啦,起诉我,借贷的事我并不知情,我也不认识起诉的人那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我是第二被告,我丈夫找不到啦,那我怎样能保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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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时效问题和不属于共妻共同债务,必要时可以委托本版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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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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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知道,也没用于共同生活,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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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只是你丈夫自己进行的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应当视为其个人借款,应当由他自己承担还款义务;
2、10年前的借款,看看是否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3、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你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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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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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