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2010的3月26号被公安机关先以传讯的方式被带进了公安局,到了当日的下午就已我老公涉嫌挪用资金罪把我老公给刑拘了,公安机关说我老公挪用金额87万,是团伙作案.还是首犯。其他的3个同伙在知道我老公被抓的3天后自首,并把挪用的资金也全部退回,并且当日缴了保证金做了取保候审。我也在5天后把我老公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赔了,可是公安机关以我老公是首犯,数额巨大,拒绝我老公取保候审。请问公安机关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请教.我该怎样来跟公安机关交涉?又该用怎样的方法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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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是主犯,公安没有违法,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但涉案金额过大,处理难度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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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的做法是合法的,你老公不是道犯,据你所述应当是主犯,其他两人可能是从犯才被保释的,你请律师帮你处理较好,当然数额过大处理难度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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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机关的做法符合办案程序规定,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由于律师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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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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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处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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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