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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半年前挪用公司十万元,在公司没有查出来之前就还上了,但是现在公司查出来了,终止劳动合同,不知是否能够有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
2011-04-06 15:04: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性质是私有还是国有?这很重要。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 准确的说应该是涉嫌挪用资金罪。这个数字而且还了,应该会被免于刑事处分。
  • 涉嫌刑事犯罪,但已归还,处罚也较轻。
  • 1、挪用公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如你所述,你朋友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应构成挪用资金罪;
    3、这个时候公司的态度就很重要了。但即使公司不告发,只要挪用以后,用于经营、非法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均构成本罪
  • 如果公司不报案,一般就无刑事责任,因此还是和公司好好沟通。
  • 你好!你朋友可能已涉嫌犯罪,为更好的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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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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