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于5月8号晚上10左右在下班的途中被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将其送往医院,当晚经CT检查为头颅骨折及头部有大块於血,第二早上复查CT及磁共振,结果显示需要也上手术,肇事者从事发当晚到我妹前手术室前一直在医院,也支付了全部的检查费用,我们当晚就报了案,但就在我妹进手术室的时候肇事者走掉了,一直到今天都没露面而且电话也不接,问管事的交警说他回家准备钱去了,但是从9号到现在也没拿钱过来。手术当天我们就已经花了12000多元。肇事者应该是托关系走后门找人过了,现在交警不是很配合我们。这个是事情的经过。我现在有两个问题请教您
1、我妹妹是走路的,请问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对方需要负什么程度的责任,我方应该获得那些赔偿?
2、如果肇事者一直不拿钱来,而且交警一直拖拖拉拉不处理怎么办(事故认定书都还没出来)。
3、这事发生在下班途中,请问这属不属于工伤,从事发到现在她们公司都无人问津,她们公司需要承担什么义务吗?
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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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如果你方对认定不服可及时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议,对方应根据认定结果赔偿。2.肇事者不拿钱,你们先垫钱救人要紧,再起诉赔偿.3.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认定。
综述:可以要求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双重赔偿,但部分项目不能重复计算。涉及多个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好。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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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