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车转弯时,不留意突然有辆摩托车(载着两人)直行过来,摔倒在我朋友车后面,当时我朋友及其同事下来巡视,没有发现撞车的痕迹,而开车伤者只是摔倒,似乎没有大外,以为是他自身刹车不稳至摔倒,且后面又上来两台摩托车,共七人上来,我的朋友们以为是撞车党的人,就赶快开车走了,但他们报了警,现警方检测后车胎有轻微的轮胎痕,请问是肇事逃逸吗?会被判负全责吗?现警方已要求我朋友垫付了一万元的医药费(伤者骨折)。我朋友所开的车为他公司向租车公司租用的,具有全保,我朋友如当时确认为发生碰撞的话,必不会一走了知,是没有任何逃逸的动机的,请问我朋友有希望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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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是故意逃避法律制裁,你的朋友如不是故意,有希望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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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根据责任情况确定赔偿。有交强险诉讼时列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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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主体,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你的朋友对认定书结论不服,应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同时需要考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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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根据责任情况确定赔偿。有交强险诉讼时列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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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