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租客签订协议一年,半年时由于家里变故装修就与租客口头协商9九个月就解除合同,租客也同意了,但没有纸面,只是将租金交到9个月并说住完这期就搬,但9个月到期前三天我打电话联系收房事宜的时候,他又毁约不搬了,而且态度蛮横,但我已经跟装修公司定好了,
协议规定1 双方一方有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我是提前三个月通知的,承租人有变跟本没有通知我 第二,承租人需要提前一个月预交房租,如果按协议承租人也没预交, 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如果起诉时按口头违约起诉,还是到期不交房租起诉?我就想要回房子,不守信用的人实在是不愿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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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因承租人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赔偿损失。具体操作,可咨询专业律师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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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你们的约定要求收回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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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要收回房屋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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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证据,否则很难办。
具体事宜可以电话咨询我,愿意为你提供详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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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变更是口头约定,很难举证证明。如果对方未按交房租,要看租房协议是否有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应违约条款,如果有,你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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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