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顺德区勒流这边的工业区工作2011年2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因所在的那个厂里被冲床把右手食指压碎,是因为那个产品里有碎片导致我压到手指。然送到医院,医生说第一个关节切断并却还下来1工分左右要马上手术,住院几天。截止到2011年3月1日老板要求我出院。医生说要我出去后每隔1天换次药,每天打点滴消炎。我现在就是想问你们如果我在出院以后到好了为止,厂方应许赔偿我多少钱。如果是在出院期间我手上发炎并却很严重,老板会继续到医院给我治疗吗?
电话没有你可以留言到我QQ上我每天都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