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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县级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老公本来就是上海户口,博士后,国外归来的上海引进人才,符合调动配偶和孩子户口的条件。我们夫妻两地分居近十年了,象我们这种情况,我的工作能直接调到上海的公务员单位吗?我如果不放弃我的公务员工作,就注定要永远分居了吗?国家有这方面的政策吗?

其它综合
2011-03-01 20:09: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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