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今年一月份和一位买房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我是卖方,手续齐全达到交房条件,但合同中没约定买房人什么时间把剩余房款全部给我,只是在合同签订后给了一万定金!只是约定今年5月一日前腾房。合同中还规定要我在五月前给买方办理委托公正手续,但没有具体的条约。这份合同是在中介公司签订的,有我们三方签字生效。我现在要履约合同给他过户,问他要剩余房款。可买方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后来我看了看委托买卖公证的条款,很多条约对我很不利,并且是委托给买方全权处理我的房产。我看了之后很奇怪,不放心,拒绝签订此委托公证书。但是他不给我剩余房款,我想起诉他能否让他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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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起诉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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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相关资料到本所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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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