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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綦江县一会馆上班,因为会馆是刚开业不久,前几个月办理注册等手续没有办下来,所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手续办下来了,会馆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条款不合理,我拒绝签订,提出离职。我已经工作了5个月,每月工作是2500元,请问:会馆应该补偿我多少?工资补贴应该怎么算?

其它综合
2011-02-27 16:11: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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