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下班途中交通意外,医治3个月后死亡,期间已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没有入工伤保险,现在还需什么认定吗?如用人单位赔偿应赔哪些?医药费呢?和交通赔付有冲突吗?医疗费发票两处都需要,复印件行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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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行过工伤认定就不需要再认定了,但需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用人单位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补助金等。工伤赔付和交通事故的赔付无关,即你可以分拿两处的费用。复印件可以,但需加盖与原件无误的印章才生效。你现在需向单位提出工伤残疾鉴定,双方协议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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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定属于工亡,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除了医疗费之外,和交通赔付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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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