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家人之前在南京某一家医院就诊,医院开了一些药物,后我家人服药3个月后在做肝功能化验时发现肝部受损很严重,诊断结果为药物性肝炎。在未服该医院的药物之前做的生化我家人各项指标都正常,可确定是由于服该医院的药物诱发药物性肝炎的。在医生开药前也并未给我家人做检查只是抽血做了微量元素的化验属正常,我家人也是按医生的嘱咐服药的。现在我家人已住院治疗近2个星期,医生并告知还需住院较长一段时间。请问此事我是否可以向该医院提出赔偿?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2-27 11: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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