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条)如果还是按1880元/平方的话,是否还应减掉相应的公摊面积。本人表示这样的结果不满意,再次向工商部门反映,工商表示那也没办法了,让我走其他途径解决。(本人量了下管道投射的面积大概是1.6平方左右,)经过这几天的经历,本人对赔付多少钱的问题是无所谓了,但是对万邦公司所谓的牛气轰天的潜规则很反感,在卖房子定价上,一个小小差别(如果楼层、朝向、附近附属的绿色等)一套房子的价格就差几万,甚至10几万,诺大个实际问题,就说是“所有的房地产公司都这样的,卖房子的规则就是这样的。”,请教律师支招,我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