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甲市的居民董兴,居住于甲市某建材厂旁。2006年,建材厂在住房北面盖了6层高的楼房,使董兴的房间终日见不到阳光。接着建材厂又在董兴住房的东窗边建起一个永久性厕所,造成董兴住房内臭气熏天,无法生活,严重影响了董兴全家的身体健康。在董兴与建材厂多次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董兴动手扒坏了建材厂的厕所。于是建材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兴修复被扒坏的厕所,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在审理中,董兴提出,建材厂的楼房影响他家住房的采光,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其全家的身心健康,必须将此厕所彻底拆掉,并要求建材厂赔偿—定的经济损失。 问:董兴提出的反诉是否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