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受害人骨盆骨折,经治疗已基本恢复,但受害人仍不愿出院,要怎么办,我的车交了强险是否可请保险公司的人进行强行出院?或者还有其它办法吗?另外,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都是我付的,保险公司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是否会全额赔偿?出院后的后继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受害人是一位65岁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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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万元,超过的由你承担,至于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承担,不严重的话,你无须另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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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只承担实际损失,之后的费用对方自己承担。你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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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能强制让其出院,但不是必须治疗的费用你不需要承担。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全额赔偿,它会有相应的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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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挂床费你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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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找到主治医生,让其开个证明即可,具体费用是先从保险费里扣,不足的,你们再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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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