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十年,已经履行两年半,我要求赔偿七年半的可得利益和合同说约定的违约金,以及装修和设备损失法律是否能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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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至于装修及设备的损失需要证据证明,同时还根据双方对此情况如何处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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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合同法的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你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七年半可得利益的租金损失及约定的违约金。
3、装修及设备的损失需要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是为承租人特殊进行的装修及购买的设备,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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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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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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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