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们是某机械制造行业公司的职工,长期从事电焊、数控火焰切割机等有害工种的工作,去年十月份公司组织去乌鲁木齐市防疫站进行职业病检查,今年元月份得到检查结果,有十六人检查出患有不同程度尘肺病,从0+到1级,后来从公司安技部门得到消息,说我们其中一些人,在2008年的体检中就查出了肺部有问题,公司却隐瞒不告。现在,公司说我们的尘肺还没到职业病的级别,电焊工也不算有害工种,还是让我们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我们想请问律师:电焊算不算有害工种?我们尘肺的级别够不够职业病的标准?公司是不是应该马上给我们调换工种、调离原岗位?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有没有新岗位维持原岗位工资不变的说法?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