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无锡,男,现年53周岁,初犯被抓,做笔录时当事人承认有去过两次,之后又经疾控中心查出当事人已染上性病。请问这样的情况是怎么判的?谢谢!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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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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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传播性病罪,嫖娼罪,不知道你的案情是什么?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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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知自己染上性病,还出去嫖娼,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本人没有性病,仅仅嫖娼,应受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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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该人是如何供述的,如果其本人早就明知患有性病,仍然去嫖娼,就构成了故意传播性病罪,如果不知道自己有病,就不够成犯罪,而应当按治安案件处理,可以给予拘留和罚款,也可以给予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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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