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因工伤,导致左手几乎失去劳动能力,但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进行伤残鉴定,知道几年以后才鉴定出是8级伤残,请问这样的鉴定书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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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时效已经过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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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鉴定等级,可以进行劳动仲裁,选择工伤赔偿项目:一、医疗费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 生活护理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六、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 十、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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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