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07年9月分两次借得款项32万元,两张借据10万,22万。同年10月对方老公提出要回22万,当时我分两次还给7万5千元,其中5000元为借款两个月的利息。实还了7万本金,这张借据还实欠15万,同年1月份借权人欲于其老公离婚,对方让我把余款15万开成她孩子的借据,我厂照其要求开具了,但索要原据时对方称在朋友那里保管,朋友不在家,反正都是朋友,我也没在意,第二天她又找到我说她老公不同意开成她孩子借据,让开成她老公名头的借据,并谎称前一天的借据等这个借据开好后去换回来,哪知道我一直要,对方说丢了,08年2月3日我按期把15万还给了借款人的老公,08年10月,借款人用当时谎称丢了的借据起诉我,同时我也向公安报了案,现公安已查明借款人的老公承认从我手里拿过15万,但这个泼妇居然用诉讼欺诈的手段让法院执行局来强制执行我,本人身陷冤枉,特征请名律师帮我还原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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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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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愿意替你还原事实,但考虑到申诉案件办理难度较大,不知道你能否承受律`师收费。有意的话可以来电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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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