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过程中,从架子上摔下来,致使六根肋骨断裂。当时,大家都不让他上,他非要上。我作为雇主,承担了他在医院的一切费用。现在他已经出院,但仍不能干活。那现在应该赔偿他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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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伤残程度相关,按雇员损害处理被扶养人生活费,已经并入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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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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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雇员在雇工过程中造成了伤害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雇工在工作构成中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可以减轻或免除雇主的责任,对于你的事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多方存在过错并且你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可以不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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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